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申请的鉴定程序,因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涉及到事故赔偿问题,所以受到双方当事人的重视,在进行伤残鉴定的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下面是深圳律师网的小编为您提供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王现辉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需注意以下几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所需材料主要就是一些证明身份和伤残等级的鉴定结果书,需要特别注意是,进行伤残鉴定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评定费用问题,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信息,可以到深圳律师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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