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经常有人会问,撞人后,交通事故责任事故认定书是怎么来的?其实,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主体是特定的,那么,该由谁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此外,交管部门缓缓不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原因有哪些?深圳律师小编马上在下文为大家介绍。
当事人撞人后应该及时报警,并保护交通事故现场,等候交管部门处理,交管部门会及时依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应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
交管部门缓缓不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原因有哪些?
建议催促交警尽快出具事故认定书,并问清不出具事故认定书的理由。
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
2、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
3、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
4、如果交通事故车辆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第25条所列情形,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5、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撞人后怎么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解答,由上文可知,该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由交管部门出具,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处理。如果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深圳律师,我们将尽快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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