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类?如何界定清楚每类交通事故间的界限呢?交通事故的分类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深圳律师为您做详细介绍。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登记划分标准的通知》规定,将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为四类
1、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总之,交通事故一共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当事人如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如涉及交通事故民事纠纷或涉嫌刑事犯罪,小编建议当事人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全责如何认定?
单方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工伤?
酒驾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本栏目:深圳交通事故律师
上一篇: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下一篇:交通事故逃逸的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