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针对的一般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问题,交通事故赔偿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不同而有所不同,那么怎样确定交通事故管辖法院?深圳律师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一般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和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案件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家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原告向其中任何一家法院起诉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会有所不同。原告在选择最佳受诉法院时应当考虑一下两个因素:
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由于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当事人在选择法院起诉时,应当对比事故发生地法院所在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所在地的赔偿标准,作出正确的选择。
诉讼便捷。在选择最佳受诉法院时,原告必须考虑所选择的受诉法院是否方便诉讼,以节省诉讼成本。
另外,对于被告住所的确定,应当予以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因此,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在确定被告住所地法院时应当事先做好调查。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选择的相关内容,交通事故诉讼法院选择要考虑到地区经济水平,综合考虑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经济水平。希望小编整理的上述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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