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交通事故是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的,因此不少人就以为交通事故必须调解。其实,这样的想法很明显是不对的,因为调解毕竟只适用于一些交通事故,而在某些情况下是不能进行调解的。下面,深圳律师小编就来具体说说这个问题。
一、哪些交通事故可以申请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当事人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第二,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力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超过10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以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准。10日,是指10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不计在内很多当事人,在治疗结束后,都会到交警队和解。
二、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进行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实践中,有的交通事故可以申请调解,而有的则是不能进行调解的,所以并不能说发生交通事故必须调解。具体哪些交通事故是不能进行调解的,深圳律师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对此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深圳律师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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