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很多人在遇到交通事故赔偿时多多少少都会产生一些纠纷,对于他们来讲当务之急就是想解决这些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那么你知道该如何解决这类纠纷吗?深圳律师准备好了有关文章,马上就来为您做介绍。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协商、调解、诉讼。
(一)简单事故协商处理: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经交警立案处理后进入调解程序:调解需经双方当事人一致申请并对事故认定书及车辆检验、伤残鉴定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进入调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交管部门不受理调解,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三)诉讼程序:可分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以上或财产重大损失肇事方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赔偿权利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
2、民事诉讼: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经协商、调解、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或未经调解程序自行起诉的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综上可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方法不外乎协商、调解以及诉讼。至于当事人选择怎样的方式进行解决完全可以根据具体的纠纷情况进行决定。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深圳律师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来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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