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的,然而对于当事人来讲,提起交通事故诉讼的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同时还需要有相关的材料。那么交通事故诉讼材料有哪些? 深圳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
1、起诉状。起诉状应记明的内容:当事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起诉状中写明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原告公章;当事人属公民的,应在起诉状中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等基本情况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纠纷的事实与诉讼的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属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属个体工商户的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经过关、停、并、转、歇业的,还应提交企业工商登记及相关文件证明),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必须提交真实有效并有明确授权范围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代理的,应经法院审查许可;律师代理的,必须提交律师所函件和经当年年检的律师执业证书。
4、原告与被告之间就纠纷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原告应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各方的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以及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资料复印件。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本院管辖的证明材料。例如,属被告所在地管辖的案件,原告必须提交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住所证明材料。
6、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关于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需要材料的内容,深圳律师小编就为您整理到此。无论在怎样的诉讼当中,材料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如何在诉讼中用自己提供的材料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使自己的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才是你赢得诉讼的关键。所以,对于这个在诉讼中比较关键的一个环节上,请个律师帮你解决这些难题,会为你赢得诉讼更添一些机会。
进行交通事故诉讼由谁举证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有多长
交通事故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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