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流程:
一、选择被告:一般情形下,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人即被告是肇事车主。基于保险合同关系,以及《交强险条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同样是赔偿责任人。因此,起诉时至少存在两名被告,即肇事车主和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
律师提醒: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实际应承担责任的主体并不限于肇事司机。如,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交通事故的,应以雇主作为索赔对象。由雇主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选择雇主或第三人作为索赔对象等情况。法律规定了十几种情形,肇事方和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之外的人可以作为被告。建议详细咨询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搜集证据,不要错失重要被告。
二、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即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的诉讼主张,整个诉讼程序也围绕着诉讼请求是否能够成立来进行举证质证、辩论。
律师提醒:诉讼请求的确定必须结合法律规定、案件实情,以及证据的情况。有的当事人一味抬高诉讼请求,忽视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最终的结果只能大失所望。此类案件多数是“数额之争”,因此,几乎不存在完全的胜诉与败诉。
三、证据很重要: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事实需要证据依托。案件审理过程,实际上就是对双方证据的质证认证过程。诉讼中有严格的证据规则,原被告双方必须按照固定的规则进行。
律师提醒: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一方面忽视了证据重要性,一味陈述,认为自己凭着良心说话法官即会相信,甚至在庭审现场“赌咒发誓”,实在是滑稽公堂。这都是不懂得诉讼的表现。另一方面迷信“关系”,认为只要有关系就能赢官司。殊不知,法官审判有其规则,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受到极大地限制。要想收到良好的诉讼效果,就要从“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思想误区转变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让证据说话,让法律说话,而不是所有事都依赖所谓的“关系”。
四、管辖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准确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提醒:尽量选择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诉讼,便于及时查明事实真相、调取相关证据。如果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请求法院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以切实实现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五、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
律师提醒:据有关统计,基层法院审判案件数量占全国审判案件数量80%以上。基层法院是最繁忙的法院,致使案件不能尽快解决,但是基本能够保证在审限内完成,当事人应对此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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