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罪都有自己的认定标准,只要行为达到了这个标准,那么就能够被认定为是犯罪。对于交通肇事罪而言,同样也是有自己的认定标准的。至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深圳律师小编马上为大家详细介绍。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
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其实关键就是在两个方面,即交通事故的责任和是否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相信大家看了小编的文章后对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已经有所掌握,对于普通人来讲,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如果您有需要可以联系深圳律师的专业律师,让律师来帮助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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