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逃逸容易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因此,对于肇事后的逃逸行为我国是严厉打击的。那么在我国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该如何进行判刑呢?下面深圳律师编辑就来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1、对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
只要有证据能充分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即不具备间接故意杀人主、客观条件的,均应按交通肇事定罪处罚。
2、交通肇事后被害人伤势极其严重,以至生命垂危即使行为人及时抢救也不能挽回其生命。
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为逃脱罪责驾车逃逸,而被害人最终确已死亡的,对于这类案件,笔者认为应当认定该行为只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能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处罚。而应根据第二款,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后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规定来定罪量刑。
3、行为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
在当时的情形下行为人明知其逃逸后被害人受伤严重有死亡的可能,却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被害人进行救助,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采取放任的态度,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案件,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定故意杀人罪或以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二罪并罚。
4、行为人肇事致人重伤后为逃避罪责,故意将被害人移至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致被害人死亡的,对此行为应以直接故意杀人罪定罪。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按照我国法律上的常规判法是要受到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打,但是最严重的也会同故意杀人罪一样定性。感谢您阅读小编为您带来的文章,若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的,欢迎您详情咨询我们深圳律师的在线律师。
交通肇事逃逸罪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逃逸怎样惩处
哪些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哪些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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