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有些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积极承担责任,处理交通事故。但是不免会有交通肇事逃逸的现象,这种行为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那么大家知道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措施有哪些吗?下面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措施
1、出于逃避法律责任,但履行救助义务。
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将人撞倒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离现场。120医护人员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这种情形下,行为人虽构成逃逸,但主观恶性不深。仅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现实中为抢救伤者,争取了宝贵时间。对于这种情形,认定责任时应该从宽。
2、出于逃避救治伤者,逃逸后主动投案。
有人认为这种情形中,行为人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在于行为人的主动投案。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实际上违背了立法原意。法律之所以规定逃逸是加重情节,就是考虑对受害人生命的保护。逃逸造成的最严重后果就是,使伤者缺乏救助,导致伤势严重以致死亡。所以这种情形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当然的。但排除逃逸后自首的成立,对自首情节按照刑法减轻处罚也是应当的。
3、既逃避法律责任又逃避救治伤者。
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最为常见,行为人在主观上大多是两者的竞合。对于这种情况,显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量刑幅度内予以从重。如果其结果导致受害人的死亡,则是逃逸行为情节的再次加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措施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都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处理,不要逃避责任,逃避只会收到法律更大的惩罚。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大家可以继续在深圳律师浏览关于交通事故的其他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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