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赔偿项目包括人事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关于这三项赔偿项目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您知道吗?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深圳律师将为您详细介绍各种赔偿项目的具体规定。
一、人事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二、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三、精神损害赔偿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本文主要介绍了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希望本文提供的内容对您有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各地区的计算标准以及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不同的赔偿标准等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深圳律师网站的在线专业律师,他们将为您做出专业解答。
延伸阅读:
2015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5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除宁波市外)是怎样的?
2014至2015年最新四川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本栏目:深圳交通事故律师
上一篇:交通事故索赔有哪些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