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的需要对死者的家属给付赔偿金。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计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呢?另外,我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也会依据被抚养人年龄不同而有所不同。下面,我们马上一起来了解下。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含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 X 20年;
(二)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75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 X (20年—增加岁数);
(三)死亡赔偿金(含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 X 5年。
以上即是我们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的法律解答。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同一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是以同一标准计算的,即均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为准。如果您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还存有其他疑虑,请您及时联系深圳律师,我们将尽快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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