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车主为了为了避免车辆被盗,却无法找回而发生损失,都购买了全场盗抢险。那么车辆被盗后应该做什么呢,车辆盗抢险应该如何索赔呢,又有哪些索赔程序呢?下面,深圳律师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车主发现车辆被盗后,应立即向当地公安刑侦部门(110)保安(24小时),保留现场并立即向报案(48小时)。
定损:尽快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社发布寻车启事,并索取并保存该期报刊至;3各月后到当地公安刑侦部门开具未 破案证明,同时到所属车管部门办理失窃车辆牌证注销手续。
索赔:尽快的收集索赔单证,十五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一般在报案3个月后受理)。
索赔一般所需单证如下:
出险通知书填写并加盖公章(私车需盖私章);
车钥匙两把;
行驶证及副卡原件、正副本复印件;
购车发票;
登报寻车启事、公安报案受理单、公安刑侦部门3个月未破案证明;
停车场证明、停车费收据正本;
权益转让书;
保单复印件;
失窃车辆牌证注销登记表;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私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赔款通知书上加盖公章及公司帐号(私车由被保险人签字);
如所汇款单位或个人与被保险人不符,需提供被保人委托书。
车辆被盗后,车主应该立即想110报警,在3个月内做出真实的积极的车辆寻回行为,3个月之后车辆未找回才能给进行其他索赔程序。如果您想要了解律师交通事故的其他相关内容,请登录深圳律师官方网站,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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