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几乎成为了交通事故处理后的一个必经环节,一般可以根据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结果请求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什么材料?小编整理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携带的一些材料,详情请看下文。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深圳律师小编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需注意以下几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以上就是深圳律师小编为你整理的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需要携带的一些材料,希望通过上述内容,能够使你不那么迷茫,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时可以少走弯路,谢谢浏览!
什么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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