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存在人员受伤的情况,则需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涉及项目多,费用高。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应该由谁出呢?评定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深圳律师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费由谁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的应由谁出以及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相关程序。由于伤残鉴定对交通事故的相关赔付有很重要的影响,所以建议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找专业的评鉴机构进行全面的检查,得出权威的结论,并且向专业法律机构进行咨询了解。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怎么确定?
不服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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