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涉及要做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呢?以及在做伤残鉴定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我们的法律中有没有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作出相关的说明呢?现在深圳律师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和注意事项。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王现辉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需注意以下几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的相关问题额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如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发生的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深圳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在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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