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其实就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于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害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人来讲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关系着最后能够获得多少的交通事故赔偿。究竟2015年最新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程序有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过程,对交通事故伤残进行评定既可以是由交警部门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也可以是双方协商后选择一家鉴定机构进行。因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结果的重要性,很多人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相关事宜,深圳律师网站为您推荐您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的评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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