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当中,如果有人员受伤的话,那么就需要对该伤者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这个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专门的人负责的,必须要有相关资质才能成为鉴定人,同时鉴定人也负有一定的职责。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人的职责是什么吧。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人的职责
1、评定人义务
(1) 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2) 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3) 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4) 保守案件秘密;
(5)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6)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2、评定人权利
(1) 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2) 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3) 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4) 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鉴定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希望小编整理的内容能够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更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方面的知识,欢迎你到深圳律师网站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随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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