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应进行事故伤残鉴定。鉴定需由专业的法医进行,如果伤情复杂,则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那么,2015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呢?律师365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伤残鉴定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进行损害赔偿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数额上会有很大差别。受害者应向专业法律机构进行咨询,365律师可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本栏目:深圳交通事故律师
上一篇: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