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中,出租车是很多无车一族出行的选择,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是赔偿义务人?出租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谁来赔?深圳律师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目前出租车行业中,驾驶人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公司职员,即为出租车公司驾驶出租车,利润上交,每月拿工资。二是承包公司所有的机动车,每月上交一定利润,对外仍以公司名义营业。三是承包经营人即“主驾”对外以招聘形式招聘他人经营,即“二驾”。四是挂靠承包经营,即将自己的机动车挂靠出租车公司,其营运证由公司办理,每月向公司上交一定费用,对外以公司名义营业。
在出租车肇事致人损害后,驾驶人承担责任时,赔偿义务人根据不同形式分别确定:
第一种形式即自主经营,应由出租车公司为赔偿义务人。
第二种形式即承包经营,承包人和出租车公司均为赔偿义务人,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车公司(即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种形式即是多人承包经营,无论“主驾”、“二驾”均以公司名义经营,并得到公司的认可,公司对机动车的运行具有管理责任,机动车的运行支配权归属公司,而公司也从营运中获得利益,因此公司当然作为赔偿义务人。
第四种形式挂靠经营,有一种观点认为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责任,被挂靠的经营者在收取的各种管理费范围内承担有限连带责任。笔者认为所谓挂靠是指车辆为个人出资购买,但为了服从当地对车辆管理的要求,而将车辆挂靠于某个具有客运和货运许可经营权的公司。被挂靠经营者为车辆办理了营运证,收取了管理费或取得了经济利益,也是保险受益人。由于被挂靠经营者不仅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也对营运车辆拥有管理权,因此机动车所有人和被挂靠的经营者均为赔偿义务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至于挂靠人与被挂靠经营者之间约定被挂靠经营者对交通事故的后果免责的,仅在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而不能对抗第三人。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出租车造成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的确定规则,在实践中遇到出租车交通事故,可以根据上述情况分析确认赔偿义务人。
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本栏目:深圳交通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