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认定是需要一定相关机构认定的,并且对于认定也有一定的规定,那么标准是什么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在有条件的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委员会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评定。重新评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重新评定。
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依据是什么?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该怎么办?有哪些救济途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怎么确定?
本栏目:深圳交通事故律师
上一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和划分标准
下一篇: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