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一族都知道,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交警部门就会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通常事故方会根据这个责任认定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要是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怎么办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该怎么办
1、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怀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有权利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2、在实践中,交通大队的上一级交管部门,是指各地市级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很少对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变更或撤销决定的。
3、代理人要求法院依据职权对交通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有没有限制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对交警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书表示不服,此时救济的方式是申请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但是,不允许当事人就该份责任认定书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你还想了解交通事故是如何处理的,该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等方面的知识,可以来电具体咨询深圳律师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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