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祸的处理过程中很容易就产生纠纷,此时当事人可以有多种方法进行解决。如果要提起诉讼,那么当事人要提供相应的材料。究竟在发生车祸后,打车祸官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下文我们将为大家详细解答。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以上就是“打车祸官司需要的材料”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正要提起交通事故诉讼的当事人有所帮助。在这里提醒大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前提。因此,当事人要实现了解交通事故的相关流程。当然,您也可以委托深圳律师网站的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帮助您处理,这样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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