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指的是当事人之间不通过司法手段,而是自己协商解决问题。那么交通事故私了有什么注意事项呢?怎样才能帮助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1、要理智地面对事故现实
发生了事故,见到自己的爱车受到损坏,难免心生怒火、情绪急躁。有的当事人情急之中,忘了保护现场、勘查现场的正事,在没有获取证据的情况下直接和对方去理论是非,往往话不投机,发生口角,更有甚者还拳脚相加。结果,重要证据灭失,小事变大,非但事故无法“私了”,还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例如,在北京市三环路上的某个路段,一辆丰田小客车在向左变更车道时,车体的左前角与本车道的一辆出租车车体的右后角刮撞,未伤人,双方车损约600元。这本来是一起事实清楚、责任明显的可“私了”的小事故,但未料出租车司机下车后“有理不让人”,冲着丰田车司机大发雷霆,出言不逊,丰田车司机也以污言回敬。之后二人大打出手,现场一片混乱。结果丰田车司机受轻伤,两车车体在事故形成的损伤基础上又新增添了若干处“伤疤”。“私了”肯定是无法进行了,虽然警察判定事故责任由丰田车司机承担并赔偿出租车的修车费用,但是,出租车司机因将人打成轻伤而受到治安拘留处罚并赔偿伤者近一万元。
这起事故的处理方法本来应当是:发生事故后,丰田车司机先赔礼道歉,出租车司机接受道歉,双方共同保护现场,如果愿意“私了”,即填写《协议书》或在空白纸上记录有关情况,然后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路边协商赔偿的数额及方式。
“私了”的法律用语是“自行协商”,既然是协商,那么就要把一些问题看得淡一点,互相作出一定的让步,共同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平衡点,使“私了”结果“双赢”。“私了”交通事故,不但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而且从更高的意义上讲,也是检验和衡量现代人们的交通意识,文明程度,交通和谐的一个尺度之一。
2、遇到人员受伤不要轻易“私了”
前面虽然介绍过对伤情的判断方法,但是在此还是要强调,遇到有人员受伤的事故要谨慎行事,不要轻易选择“私了”的方法处理事故。
实践中常遇到这样的情形,即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只是感觉身体某个部位不适,以为仅仅是软组织挫伤而已,于是简单对事故进行了“私了”。但是当天晚上或第二天伤情加重,甚至死亡。
此情形经常发生在有行人或骑车人参与的事故中。因为交通事故基本都是突发性的,行人和骑车人一无防备,二无防护措施,受伤在所难免。所以,驾驶机动车碰撞了行人、骑车人,即使对方愿意“私了”,但只要称自己身体哪里伤了或不舒服,我们就要放弃“私了”及时报警,并劝说对方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治疗。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二是,防止事态扩大化;三是,万一遇到心术不正的人“碰瓷”,我们也可以通过报警和医疗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揭露他的“嘴脸”。
3、“私了”事故时要防止财物的丢失
“私了”事故时间虽然短暂,但是双方都是在车外进行勘查、记录和协商,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处理事故当中,而且视线也会游离于自己的财物。此时如果遇到扒窃者,就会祸不单行,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在“私了”前要将车辆的门窗关闭锁好,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另外,遇到行人或骑车人受伤进行救助时,要注意拣拾其脱落的随身重要物品,既是对私人财产的有效保护,也可以防止事后双方为财物的丢失而“扯皮’。
4、遇到对方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办?
(1)“私了”中逃逸行为的表现形式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二、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弃车逃逸。虽然说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后果均不严重,但是这两种逃逸行为在“私了”事故中也时有发生。通常表现为:
1)当双方在对事故事实的确认、或对如何赔偿的问题产生了争议,未进行友善的协商,发生了口角时,于是,一方当事人“拂袖而去”,驾车离开现场。
2)双方在核实有关情况时,乙方发现甲方车辆无车牌,或酒后驾车,或非司机驾车,提出不能“私了”需要报警时,甲方心虚害怕,为逃避法律的严厉处罚,寻机逃逸。
3)事故发生后,乙方称受伤,如果经医生检查无大碍可“私了”,甲方在送乙方去医院的途中,或乙方正在接受治疗时,甲方不愿承担乙方的各种经济损失而中途“溜号”。
(2)遇对方逃逸怎么办
因为“私了”中的逃逸者一般都与当事人见过面、接触过,所以遇到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并力求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
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吉普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
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白色、黑色、黄色等。
3)车辆号牌。包括:颜色(如:小客车为蓝色,大客车为黄色)、号码(最好记全,无法记全也应当记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两个数字)。
4)车辆的其他主要特征。如:车身上的图案、文字;有无装载物,装载物的名称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征。如:身高、体态(胖瘦)、年岁(青年、中年、老年或约多少岁)、长相(身体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纹身、黑痣等)、衣着等。
5、要核实准确对方的身份
“私了”中非常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准确核实对方的身份及一些相关的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通过询问、观察、核对去查明:
(1)通过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实
居民身份证是公安机关颁发的最能有效证明某个人身份的证件,上面所注明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是非常准确的,不会出现两个一模一样的身份证。查看对方的身份证是“私了”时最便捷、最准确的一种方法。
(2)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进行核实
如果对方当事人在现场称没有携带居民身份证(有的当事人可能不愿意让外人查看自己的身份证),也可以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进行核实。机动车驾驶证号与居民身份证号是一致的,机动车驾驶证登记的姓名、地址与居民身份证也是一致的。
(3)注意了解对方的确切住址
由于目前“人地分离”现象不少,机动车驾驶证与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不一定是经常居住的地方即住所地。或由于拆迁,原地址已经不存在,如果本人没有到公安机关及时办理变更,事后根本找不到人。当事人双方在现场一定要首先问清对方平常的住址。然后问清联系方式,有无单位电话、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对方给了电话号码后最好用自己的手机拨一下号码,看能否能正常接通。
(4)注意驾驶证上的“单位”和“职业”
当事人双方问清楚对方的单位、职业也很重要。如果对方是职业司机或者是被雇佣的司机正在从事运输工作,那么其单位或者雇主可能应当赔偿事故损失。可以通过机动车行驶证进行核实对方的单位,同时应当记清单位的名称、地址、车辆管理人或者雇主的姓名、联系方式。
(5)注意分辩对方的驾驶人与乘车人
1)发生交通事故时是谁开的车非常关键。许多争议都是发生在现场没有确定好是谁开的车,事后说不清。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急于其他事情,首先注意对方车辆是谁驾驶的,谁是从驾驶室门下车的,开车人有什么特征。在开车人特征方面应当注意性别又年龄、发型、胖瘦、肤色、是否戴眼镜、着装等。
2)下车后应当主动互换驾驶证,相互确认。记录对方驾驶证的内容。观察对方驾驶证时应当注意有无异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驾驶证时的字体是特殊的,只要对方的驾驶证字体与自己的驾驶证字体有区别,应当引起重视,可以报警由交通警察处理。
3)此外应当注意车内有无乘车人,一般没有必要对其情况进行记录,但是如果乘车人有损伤,应当由其确认是否损伤轻微,并且应当由其在材料上签名予以确认。否则事故不能“私了”。还应当注意现场是否有证明人。如果有证明人,应当与其接洽,争取其为事故作证。
4)在与对方驾驶人接触时,应当注意其是否有酒后开车的迹象。酒后开车的迹象包括口中有酒气、面色发红、动作失常、语无伦次、情绪激动、车辆行驶不稳等。如果感到对方驾驶人有酒后开车的迹象,不要“私了”,及时报告交通警察处理。
在交通事故私了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方借私了来逃避责任,尤其是在遇到有人员受伤的时候,不能轻易的答应对方私下解决。同时也要预防对方逃逸。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时效规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主要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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