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醉酒驾驶的相关法规,许多人马上就会想到刑法修正案八。其实刑法修正案八只是将醉酒驾驶入刑了,而在其他一些法律法规中仍有不少对醉酒驾驶的规定。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我国对醉酒驾驶有哪些相关法规。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刑法》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首次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其中。
修正后的刑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地方法规
北京市推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试行)》中,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力度最大:如果驾驶员醉酒之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扣除12分,吊销驾驶执照3至6个月,并处以15日以下拘留;如果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将被罚款2000元,扣12分,并处以15日以下拘留。
在全国范围内,对醉酒驾驶进行规范的主要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但是在各个地区,对醉酒驾驶的规定就比较多了。本篇文章由深圳律师小编为大家整理编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避免醉酒驾驶
如何对醉酒驾驶进行刑事处罚
怎么判定是否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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