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是要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从而做出一份交通事故责任书。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要在一定期限内做出的。究竟交通事故中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是多久呢?相信很多司机朋友都不了解,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公安交警部门是要在事故发生后的10日内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然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如果遇有特殊情况,则公安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期限可以有适当的调整变化。同时,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等。如果您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联系深圳律师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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