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不少人都会很慌乱,有时还会破坏了现场。当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报警,进行人员的救治。同时也要注意对现场的保护,那么交通事故如何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以及如何取证呢?下面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保护交通事故现场有哪些措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并采取措施,对现场的范围,车辆行驶轨迹、制动痕迹、其他物品形成的痕迹、散落物等进行保护。当事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4、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户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场,要严禁烟火,以免造成火灾,扩大事故后果。
二、交通事故如何现场取证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取证及后续程序: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
2、各方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经过,并交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向当事人公开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鉴定材料。
3、在事故未调解前,公安机关可以指定肇事车方垫付死者或伤者的安葬费、抢救费,并预交事故的处理押金。交通事故当事方拒绝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至调解终结移送人民法院受理止。
4、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死者亲属须在十日内将尸体火化。
5、伤者住院治疗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转院或自购药品。经医院治愈拒绝出院的,费用由自己负责。伤者出院后,应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6、车物损坏的,经物价部门评估后,以修为主,不能修复的可折价赔偿。
7、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治疗终结后,15日内应向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交通事故如何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以及如何取证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注意对现场的保护。并且在进行医疗救治之后,相关的医疗材料也要保留好。如果有需要,可以到深圳律师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
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救济
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后能反悔吗
本栏目:深圳交通事故律师
上一篇:交通事故的调解程序是如何规定的?